010-678-55601

联系方式

地址:总院:北京大兴亦庄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中骐美东产业园A座207 厦门分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202 新疆分院: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 广场A座三十一层31A-0799
电话:

地方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地方新闻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阅读次数: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和《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