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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 阅读次数:
评价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
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后,建立新的评价机制、解决技能人才尤其是产业工人水平评价问题,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是广大产业工人的最大期待。为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作用,全面推动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完善学生认定体系。根据技工院校学生培养层次,将认定等级开放到二级/技师层次,取得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的技工院校,对注册本校技工教育学籍并完成相应教学计划的学生,不再要求其逐级考核认定,而是按照其注册的初级、中级、高级、预备技师培养层次,直接进行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全面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服务和推进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省人社厅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和质量督导等工作,加强事前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技工院校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起主体责任,提高认定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搭桥’‘铺路’。”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张龙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