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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简化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材料的通知(粤技服〔2021〕157号)

发布时间:2021-08-30    阅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改革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等三个指引的通知》(粤技服〔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材料进行简化和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备案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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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备案申请,并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一)《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用人单位)》(企业在监管系统填完基本资料后下载申请表,打印盖章后扫描上传);
(二)企业所申请职业(工种)开展认定工作的场地、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清单。如场地非企业自有,还需提供租赁协议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盖章扫描后打包上传);
(三)企业拟建立的内部考评人员、内部督导人员队伍名单(直接在监管系统内填报信息);

(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盖章扫描件);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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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osta),在网站首页点击“评价机构备案申请”进行在线申请资料填写和提交。
(二)企业可参照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三)企业可自主选择采用定级评价(5级至3级)、晋级评价(5级至1级)或者两种方式相结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仅采取定级评价方式的企业,无需提交题库开发和运行管理工作规范,只需提交《企业职业(岗位)技能等级定级评价表》(样表见工作方案的附件1)。

(四)企业须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1〕5号)要求制定本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张,并于首批认定证书数据上报前,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内提交报备。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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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技能等级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83189554。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模板.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