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78-55601

联系方式

地址:总院:北京大兴亦庄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中骐美东产业园A座207 厦门分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202 新疆分院: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 广场A座三十一层31A-0799
电话:

技能鉴定
首页 > 新闻资讯 > 技能鉴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3号)

发布时间:2021-10-19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共同制定了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
附件:文物修复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