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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2022年)》印发

发布时间:2022-06-28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要求,深化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改革,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人社部印发《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2022年)》,各技工院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下为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方案适用于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各办学层次,涵盖初中起点中级班、初中起点高级班〔含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以及高中起点高级班〔含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

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由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数字技术应用、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教育等9门课程。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各学校根据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包括通用职业素质、物理、化学等课程。其中,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该专业的学生必须修习。

选修课程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另一部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生多样化需求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包括地方特色课程等。


初中起点中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900学时,初中起点高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1300学时,高中起点高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600学时。各学校可根据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须保证学生完成规定学时。

根据不同教学层次和生源情况,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如下。

其中,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须在校期间持续开设。物理是机械类、电工电子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化学是化工类、农业类、轻工类、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其他”课程包含开学第一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安全教育等。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课程实施需要,配足配齐公共基础课程专任教师。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定教师理想信念,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完善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能力。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根据课程实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设施、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建设标准,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活动室等专用教室与体育场馆,保障公共基础课程的开设。积极探索将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生产实习、校园文化结合,创设学习实践环境,设置教学设施。

完善课程实施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与课程标准实施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监督,把课程开设与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公共基础课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本方案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各级教学教研机构要加强课程实施的培训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