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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22-07-05    阅读次数:

高技能人才是技术工人队伍的优秀代表,是我国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建设者,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参与者。

高技能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技能人才最典型的群体特征是高超的动手能力、突出的创造能力和极强的适应能力,通常承担技术含量较高的操作工作,需要在生产中运用高超的生产工艺和技巧,为科技创新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技能人才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力军。推动科技创新不仅需要一大批设计师、工程师、高级管理人才,也需要一大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才能解决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突出作用,就是有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将技术理念转化为能够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技能大师带领科研团队在科技创新中攻坚克难。2013年以来,我国持续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就是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培育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助力制造强国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196家,在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和特色操作法、开展技术革新并取得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制度创新让高技能人才有更高平台参与科技创新。2021年9月以来,人社部先后出台文件,提出在高技能人才中的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新增设立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有利于拔尖领军技能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劳动者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

当前,制约我国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的因素还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高技能人才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共识有待深化。我国传统观念往往把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人视为人才,重学历、轻技能,重知识、轻技术,忽视了高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真正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对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方面所起作用的社会共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技能人才全面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其次,高技能人才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还存在短板。一是作为高技能储备人才培养基地的职业院校,其人才培养模式未能满足社会与行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创新能力的需求。二是我国目前产教融合培养模式还存在制度保障不足、校企合作推进程度不够、各方参与积极性不高、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是作为用人主体的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不高,受社会环境“轻技能”观念的影响,不少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短期行为。

再其次,高技能人才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待完善。企业是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最重要的载体,但真正将重视技能提升到跟技术研发同等重要地位的企业很少,更多企业的技能人才还是明显“低人一等”,较少有机会真正参与到科技创新中去。同时,科技项目申报往往强调研发技术团队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却很少提及职业技能等级以及与职称之间的对等关系,不利于高技能人才参与科技研发项目。此外,受现阶段产教融合和产学融合建设尚未有效提升的影响,高技能人才一般很难参与高校及科研院所主导的各类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最后,高技能人才职业通道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方面,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美誉度和吸引力还不够高,不改变职业和技工院校的升学机制和对职业院校的社会偏见,会直接影响到新生一代技能人才的质量和后续培养效果。另一方面,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还明显不足,影响到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生命周期、职业发展高度和科技创新的参与程度。2020年以来,人社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从制度设计上改变了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严重受限的局面。然而,这些政策出台的时间还比较短,政策的执行与效果有待进一步跟踪和评估。

科技创新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参与。在实现我国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新征程上,高技能人才应当也完全有能力贡献更大力量。要进一步促进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建设高技能战略人才力量,把培养高技能战略人才摆在突出位置。首先,要培养打造一批具有高超技能和精湛技艺,长期从事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一线工作,有爱国情怀、开阔视野、技术前瞻力,能够领衔技术攻关创新团队的战略型高技能人才。同时,要注重高技能战略人才的梯队建设,把培育高技能战略人才的政策重心向青年高技能人才倾斜,坚持着眼长远,有意识地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更多具有战略人才潜质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二是要形成高技能人才是科技创新重要力量的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认可。首先,要破除高技能人才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让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享有同等的地位。其次,要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使高级技师的工资待遇与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相近,从根本上扭转社会上“轻技能”的择业观。再其次,要加大思想宣传工作,从科技人才概念、科研工作规律、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创新引领能力等多个角度来提高全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科技创新作用的认识。

三是要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将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纳入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首先,推动职业教育机构深化教学改革,让高技能人才从储备阶段就接触科技创新相关的教学与实践,培养其开展科技创新的意识和兴趣。其次,进一步探索产教融合的互动机制和利益结合点,明确各方权责,制定相关的激励和补偿机制,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最后,提升职业培训机构的高技能培训供给能力,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提升培训的科技创新含量,加强资源共享,积极参与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四是要搭建高技能人才创新干事的舞台,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各类科研经费投入主体为高技能人才提供开展科技创新的机会。首先,鼓励企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技能提升学习与培训,选拔和吸纳优秀的高技能人才进入企业的研发团队,做实做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其次,引导企业畅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实施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全面实现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双向”贯通发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及工资增长机制。最后,积极搭建高校、政府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立相关经费支持与奖励补偿办法,鼓励高校、政府科研机构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吸纳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加入科研团队,形成“博士+技师”的创新型科研模式。

五是要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让“重技能”“强创新”成为评价的主旋律,让技术技能创新成为人才激励的优先点。首先,探索建立以奖励技能创新为导向的多元参与、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培养出更加适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需要的优秀技能人才。其次,增加各类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各类技能大赛中科技创新的评价维度,提高各类高技能人才政策的补助标准,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力度,对大赛获奖者及专家团队给予同等奖励。最后,鼓励各级别的科研基金在项目设置与申报条件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激发高技能人才领衔或参与更多科研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