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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2    阅读次数: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培训政策解读

一、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
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对上述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培训时间及培训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二 、对其他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
(1)对参加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对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在岗“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回炉”培训)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3)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5)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按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三、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创业培训(“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创业实训、网络创业培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且未登记为失业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四、创业培训补贴标准。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合格的,每人补贴1000元;“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合格的,每人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培训合格的,原则上每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在2000元标准内据实核定。其中,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培训补贴对象一年内不得就同一等级创业培训重复享受补贴。改善企业培训为上述就业重点群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处于创业期二年内的创业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