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技能技术,呼唤高质量的职业教育。7月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2022年5月1日起,1996年颁布施行后首次大修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尽管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然而在较长一段时期,不少人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片面地认为只有那些学习不太好的学生不得已才报考职业院校。现实中,不少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中也时常会遭遇“学历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走上工作岗位后在后续晋升中也会或多或少面临不平等对待,包括遭遇同工不同酬的窘境。
一方面,职业教育“招生难”、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中国高质量发展急需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也时常出现“用工荒”。这种矛盾困境的存在,需要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根本上加以破解。
毫无疑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既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为我国未来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对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问题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除了提出“协调发展”外,还明确“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就畅通了职业院校毕业生的上升通道,将彻底突破专科一度是职业教育的“天花板”。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职业院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也就是说,今后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完善的立法只是确保职业教育科学有序发展的第一步。要让更多职业院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缓解当前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还需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模式,拓宽办学方式,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让职业院校学生真正掌握一技之长。这也是让职业教育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关键所在。另外,还要结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引导社会公众对职业教育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评价,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