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教培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准入条件及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8月1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致贺信,习近平主席指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把职业教育发展成为与产业密切结合的教育、实践能力的教育,为人才提供更多培训和就业机会,为此,充分发挥《全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教培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教平台)的作用,势在必行。现将平台准入条件及若干事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总则
职教平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网审批,予以行政许可备案,其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330381202112140009;《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编号330381202112140008;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证号2022002096-2;公安部联网备案号:33038102332190。
职教平台由中机维改人才服务中心设计开发并负责管理和运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数据汇总和发布公示工作。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评估、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信息介绍服务,组织开展现场、网络招聘会,高级人才寻访服务,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等以及企业信用管理咨询,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等互联网管理和服务工作。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职业大典目录以外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不断涌现如:机动车检测评估师、二手车整备师、新能源二手车评估师、新能源汽车维修工程师(初、中、高)、新能源汽车检测维修技师(初、中、高、技师、 一级技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维改数据填报师、机动车维修改装工程师(初、中、高)、机动车电控系统装配师(初、中、高)、机动车外置空调装配师(初、中、高)、机动车智能应急系统装配工程师(初、中、高)、机动车产品质量质检工程师(初、中、高)、汽车救援员、新能源汽车维修工,智能汽车运输工等这些新职业技能亟待培训,培养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基于职教平台融合性、开放型、数据共享的特点,现公开征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具备职业能力评价鉴定的发证单位、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单位携手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就业等项目建立协作关系,实现深度战略合作。
二、准入条件
1、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
2、发证机构应具备职业能力评价鉴定的合法资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应能够提供发证机构的授权证明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的教学大纲、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及考试大纲。
5、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应具备理论与实训的设备设施并提供相应理论培训室实景图片、实操考核培训场地实景图片。
6、应配备相应的职业评价审查监督人员,配合平台服务中心开展准入单位资质、资料和实效的审查、监督工作。
7、必要时与中机维改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三、准入流程
1、 申请
1.1、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发证单位、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以下简称:申请方)应登录职教平台(www.gjrc-gov.cn)进行注册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文件准入条件1-5条款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材料。
1.2 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申请方如有扩项需求,应向职教平台提出扩项申请,并提交有关扩项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1.3 职业大典目录以外的新职业新工种的培训鉴定发证机构,由职教平台与发证机构共同协商完成大纲、教材的制定工作。
2、 受理
2.1 职教平台应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申请方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 评审
3.1 职教平台设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熟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并能够胜任评审资格的专家、学者组成。
3.2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申请方申报的业务范围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
3.3 评审组对申请方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到现场对申请方的相关能力进行审核。
3.4 评审组在接受评审任务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评审和必要时的现场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报评审委员会。
3.5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组提供的评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6 对评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申请方,平台赋予唯一备案编码,官网向社会公示评价合格的申请方。对不满足要求的,应通知申请方,并说明理由。
3.7 公示的申请方可登录职教平台运用大数据系统,发布培训招生信息,以及其他应用系统。
四、平台赋能
1、为满足社会和行业需求,职教平台+app将打通发证机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五套操作应用系统与全国机动车全产业链备案追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实现数据互联共享,信息互通,促进厂校融合 校企合作,实现创新链、产业链、教育链 、专业链、需求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的全面融通衔接,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结构,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聚合发展。
2、采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院校、培训机构、企业等参与的双元或多元合作模式,帮助具有培训需求单位、用人单位或企业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建立一对一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对口培训,满足培训需求,解决人才缺口及再就业难等问题。
3、与机动车平台大数据互联互通,导入生源,指导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对接相应的生源。
4、已经获得准入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技能评价鉴定的发证单位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企业共同打造跨区域的连锁化职业教育培训产业链生态圈,实现资源互补,不断提升职业培训在全国各区域的影响力和普及性。
5、已经获得准入的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其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录入职教平台公示,全网可查。培训者、学习者、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到证书的相关信息;并指导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通与职教平台数据互通的官方网站,提升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在全国的知名度、权威性和信用度。
6、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对教学质量 、学业水平、就业情况等进行分析,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职教平台的公正性。
全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教培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