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提出,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评选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颁发荣誉证书,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万元、10万元追加奖励。
《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新兴产业,依托企业、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培训机构等,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面向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等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并给予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两后生”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深入实施“新徽菜?名徽厨”行动。依托皖事通、安徽职业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依法支持和规范职业培训市场发展,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取购买服务、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措施予以扶持。建立职业培训师资库,推进职业培训师资共享。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培训、评价收费按照经营性收费管理,相关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到202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0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10万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优化布局结构,鼓励产业和人口集中度高的市、县利用财政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新建、改建、扩建职教园区或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点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优质技工学校和工学一体的高水平专业(群),提升技工教育内涵和质量,发挥技工院校在技工培养、职业培训方面的主阵地作用。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劳动教育。 实施技能人才强企行动。重点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实施技师研修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按照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到2025年底,新增技师、高级技师5万名以上。支持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等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本行业以及产业链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按规定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优化技能人才评价格局。实施技能评价提质扩面行动,扩大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权,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以技能岗位为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百强民营企业实现技能评价全覆盖,培育选树100家左右评价工作走在前列的规范企业。鼓励企业、院校、行业(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国家级、省级评价题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强化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性综合职业技能大赛,每年支持举办若干项行业技能竞赛、专项技能竞赛和企业职工劳动竞赛,并给予办赛经费补助,每两年通过竞赛选拔300名左右安徽省技术能手。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政策,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行业或专项职业技能竞赛获得金牌或第1名的选手,给予3万元奖励;给予上述获奖选手的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对为我省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佳绩作出贡献的单位,以省人民政府名义予以表扬激励。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各项待遇,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鼓励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为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发放一定的岗位补助或其他补助。
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评选100名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50名“江淮杰出工匠”,颁发荣誉证书,分别给予每人5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万元、10万元追加奖励。
统筹推进区域技能人才协调发展。深化长三角区域技能交流合作,鼓励市、县制定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引导外出务工的技能劳动者有序回流,对企业从省外引进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给予适当的引才补助。探索与沪苏浙联合举办区域职业技能竞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和竞赛标准、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评价信息互通。增强平台载体支撑能力。到2025年底,建设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16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0个省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建设补助。深化技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组建职业(或技工)教育集团,支持职业学校合作引进优质企业资源,可按规定统筹使用学校预算收入向企业支付合作费用。完善职业教育考试选拔制度,全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选拔方式。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技能人才、竞赛优胜选手等,可按规定以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到与其专业技能或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并按规定破格晋升职称。有序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衔接互通,建设安徽省“学分银行”,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学分或课程互认,培养“技能+学历”的复合型技能人才。推行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拓宽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通道。强化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技能人才的招聘求职、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劳动纠纷调处、档案管理等服务。健全技工“蓝卡”数据库,实现技能人才实名制管理服务,为引导技能人才合理流动、高效配置,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有效衔接提供数据支撑。鼓励各地制定措施为技能人才提供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公共服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