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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首批职业培训方向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教指委,有关行业组织、企业:


为进一步充实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专家力量,根据教指委工作安排,拟开展首批职业培训方向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员会)组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委员会构成


以国家职业分类为依据,在教指委下设首批15个职业培训方向分委员会(附件1),分别对应相关职业领域。分委员会委员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教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各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1名。


为加强专项职业培训专家力量,拟从教指委及分委员会委员中遴选建立4个教学指导工作组,分别开展通用职业素质培训、职业培训包(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4类专项培训领域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责任心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公正廉洁。


(二)热爱技能人才培养培育事业,熟悉行业企业发展与岗位用人需求,熟悉职业培训规律和培训实际,熟悉培训教学工作,能够把握技术进步方向,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职业培训标准或岗位评价规范建设的工作经验,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培训)领域工作15年(含)以上;或取得相关专业领域高级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并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培训)领域工作满3年;或累计从事四类之一专项培训领域研究或实践工作满3年。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统筹协调相关力量完成分委员会工作任务。


(四)优先推荐行业企业培训部门主要负责人、优秀职业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职业领域核心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在职业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技能,并具有企校合作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省赛评委,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评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编制专家,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教材主编等。


(五)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委员在教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相应支持和保障,包括保证委员承担有关工作任务、参与相关活动的必要时间,能够在调研、开会、培训、教学督导等方面提供差旅等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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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员推荐途径及名额


1.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荐本区域内有关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研机构、企业的专家。每个省份可推荐10名专家,其中每个分委员会不超过2名专家。

2.有关行业组织、企业可推荐行业企业专家,每家单位可为相应每个分委员会推荐1—2名专家。

3.各教指委可推荐本教指委所属职业群领域专家,每个教指委可为所属各分委员会推荐10名专家。

4.部教材办公室可推荐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专家、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开发专家、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教材核心作者等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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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教指委职业培训方向分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16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的Word文件和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邮寄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指委工作办公室。附件2文件命名方式为“分委员会序号+职业(工种)名称+省份(行业企业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如“5-汽车维修工-北京市-张三”。附件3文件命名方式为“省份(行业企业单位名称)+分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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