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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 供销合作社行业专业技术证书项目介绍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    阅读次数:

供销合作社

行业专业技术证书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事业单位,于1997年成立。其主要职能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组织编写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组建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试题库;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与鉴定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制定供销合作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与标准,负责供销合作社行业。




招生对象

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企业负责人、电商平台负责人、农业金融与投资机构、农业地产、农业科技类创新企业以及有志于从事农业规模经营和合作社管理的人员等均可报考。

工种说明

供销合作社管理的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有48种,分别是:评茶员、茶艺师、茶叶加工工、农产品经纪人、营销师、营销师(烟花爆竹)采购师、物流师、果品生产培植员、食用菌生产技术辅导员等等.....

报名须知

Part.1

报考说明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社部备案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的专业技术证书;可登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http://www.china-gxjd.org.cn)联网查询,全国范围内通用。

Part.2

等级划分

分为五个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Part.3

部分申报条件说明

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农学类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专业技术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专业技术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专业技术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专业技术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