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厦门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离不开你们不懈的坚守和辛勤的耕耘,得益于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级人社部门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理念,始终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在此,我们做如下温馨提示:
关于劳动合同、协议:
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企业不得以假外包、假合作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于劳动报酬支付:
企业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关于劳动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关于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外卖平台“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可在户籍地或持居住证在居住地或依承诺制在就业地,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劳动安全保障:
企业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劳动者也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外卖电动车、快递末端服务车辆和网约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关于个人权益维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在全市形成企业依法用工、全社会尊重劳动和保障劳有所得的良好氛围,形成经济得发展、企业得效益、职工得实惠、社会得稳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