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现阶段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简称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简称《培训标准》)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 现阶段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一)提高站位,确保实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施教,确保培训效果。
(二)立足实践,德技并修。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立足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需求,与技工院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实践应用、专业技能提升紧密结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三)工学一体,结合实践。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是根据工学一体化教师的代表性工作任务开发学习任务,根据工作过程设计学习过程,倡导小班授课,互动式教学,实现培训与工作实践全面结合。
(四)强化标准,统筹管理。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倡导统一培训标准、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授课师资、统一培训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