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军队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办公室,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为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更名和升级改版,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站名称变更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域名继续沿用www.osta.org.cn;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变更为“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包含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域名统一使用zscx.osta.org.cn,城名jndj.osta.org.cn同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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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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