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78-55601

联系方式

地址:总院:北京大兴亦庄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中骐美东产业园A座207 厦门分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202 新疆分院: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 广场A座三十一层31A-0799
电话:

地方新闻
首页 > 新闻资讯 > 地方新闻 >

关于征求《青海省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阅读次数: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为健全和完善符合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我厅会同省统计局,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青海省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认真阅研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马鸿荣

联系电话:0971-8258156

传 真:0971-8258150

电子邮箱:qh8258152@163.com

附件:1.《青海省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