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为推进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6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电话:010-84207366
传真:010-84201298
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电话:010-59881835
传真:010-59881802
邮箱:whbrencai@163.com
来源: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环宇锦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