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的福利来啦!
各地市的各项人才补贴政策
纷纷出台,奖励丰厚
先看看深圳和东莞给多少钱吧
深圳
“鹏城工匠”可以说是深圳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了,获得这项荣誉,不仅是对个人能力的极大认可,还能获得丰厚奖励。
“鹏城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鹏城工匠”获得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每人奖励50万元。
有没有很心动?只要你够有才荣誉和奖励都是你的快来看看申报条件及指南!
01
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是在本市生产和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政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非技能岗位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是技术工人队伍中的核心骨干。【引自《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
● 高级技师是指取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参加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
● 同等技术技能水平是指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被所在企业认定具有该企业所设技术工人岗位系列中某一职业(工种)的高级技师同等技术和技能水平,并能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表签发和企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申报人应在深圳工作5年以上(以在深圳缴纳社保年限为准)。在深圳工作5年以上,是指申报人在2020年8月31日前已在深圳工作并累计缴纳社保5年以上。
3、申报人应为在职在岗人员,必备条件(近五年必须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 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 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 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 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
● 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02
申报方式
申报“鹏城工匠”可通过个人自主申报、企业推荐、行业协会推荐、专业人士举荐等方式进行。
1、个人自主申报:个人按申报要求直接申报。
2、企业或行业协会推荐:企业或行业协会可推荐本企业或本行业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推荐时须在被推荐人的申请表上签署企业或行业协会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专业人士举荐:申报人须由2名及以上专业人士进行举荐,专业人士应为本市、与被举荐人同专业的高级技师或高层次人才。举荐人须在被举荐人的申请表上签署举荐意见,并签名和备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邮箱)。
03
申报步骤
1-网上填报
通知公布后至2020年8月14日18:00前,申报人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点击“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选择“鹏城工匠申报入口”;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s://gxzxpub.sz.gov.cn/CraftsmanWeb/Login.aspx
按要求填报相应表格和上传证明材料,8月14日18:00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停止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申报人须自行查询申报状态,状态显示“已受理待评审”,方可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高训大厦1楼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提交材料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18:00,逾期不受理。
3-申报咨询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07室
咨询电话:0755-83993005
04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在窗口提交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职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同一职业(工种)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同一专业只需网上填报和提交最高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五、企业认定具有高级技师同等技术技能水平的证明材料(在窗口提交原件)
六、缴纳社保证明(于截止申报之日前已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5年以上证明)(样板见附件1,在窗口提交原件)
七、近5年内荣誉和奖励证书(窗口验原件留复印件):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
3.“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
4.“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
5.“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
6.其它有关荣誉和奖励证书。除上述五项荣誉和奖励证书外的其它技术能手证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先进奖章奖励(奖状)等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无法提供原件,须在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六项荣誉和奖励证书的同时,需提供官方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官方公布网站查询信息,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近5年内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
1.专利及证明材料。提供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2.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及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证书或验收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3.操作工艺、操作方法及证明材料。提供操作工艺、操作方法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4.绝活绝技及证明材料。提供绝活绝技证书或证明、媒体或行业协会公开报道及其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转让合同、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等)
5.其它有关技术成果及证明材料。如公开出版图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先进事迹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阐述申报人近5年内主要工作业绩和先进事迹的总结或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已在上述一至八项材料中提交,本项不必再重复提交)
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
2.装订成册应有封面、目录、页码。页码打印、手写均可
3.提交申报材料均为A4纸规格
05
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18:00
提交材料时间
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31日18:00
窗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9:00-12:00,14:00-18:00
东莞
5月29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能力提升、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以及提升技能人才待遇的资助金额,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以东莞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支持东莞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大力引进培养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增加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高层次人才技能提升最高补贴10万元
支持高层次技能人才能力提升。每年资助一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在享受政府津贴期内的“首席技师”除外)、“莞邑工匠”(在享受政府资助和奖励期内的“莞邑工匠”除外)“东莞市技术能手”、高级技师或与高级技师相当层次的高层次技能人才赴国内外参加与个人专业密切相关的技术技能研修培训、交流学习、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由市财政按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人标准进行资助。该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大力引进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对2018年1月1日之后(含2018年1月1日,下同)新引进且引进前已取得《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按一级(高级技师)10000元/人,二级(技师)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加大培养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力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通过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职业技能,获得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符合规定的证书,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规定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资金优先从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其中,对取得《东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中所列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具体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按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推动高技能人才激励和服务体系建设,合理界定高技能人才享受待遇的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对已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相关荣誉称号、获得相关奖项、取得相关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认定评定市特色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分为统一资助和个人资助两种方式
高层次技能人才能力提升资助分统一资助和个人资助两种实施方式。
统一资助是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并将资助资金拨付给受委托机构统一使用。
个人资助是指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次能力提升资助,资助资金按总额控制、据实报销原则审核后拨付给个人。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方式。

统一资助方式按照如下流程执行:
1.选定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资助项目。
2.受理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安排发布申请公告,接受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
3. 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岗位与资助项目关联情况、预期效果等进行综合审核和优先排序,确定资助名单。
来源:深圳人社、东莞人社、广东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