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2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及省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青海省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人社厅发〔2020〕20号)中关于“分类制定评价标准”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9日
公路工程项目分类标准
养护工程项目分类标准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