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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最高级别表彰对象推荐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0-06-19    阅读次数:



第十五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开始了。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0〕70号),

启动表彰对象推荐工作。

来看看推荐评选条件有哪些吧?


(一)中华技能大奖

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在岗人员中推荐。

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机装备;生活照料服务等,下同)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候选人应秉承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 .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

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

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推荐对象应从基层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中择优推荐。

候选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能人才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试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技能人才培育成效突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机制。


(四)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

推荐对象应从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和教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公共实训基地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候选人应具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技术高超、技艺精湛,在带徒传技、技能传承、技术攻关、教学研究、竞赛指导、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或表现。


(五)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单位

对推荐参评中华技能大奖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为8年以上;对推荐参评全国技术能手的,其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放宽至4年以上。


两个时间节点请注意

1 .各推荐单位在7月1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省人社厅,逾期申报无效。有关文件、表格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

2 .根据人社部要求,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跟踪了解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情况,并填写《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情况表》并于7月31日前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报送省人社厅。


还有一点还有一点请注意

※根据人社部函〔2020〕41号精神,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人员参评全国技术能手。

※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类奖项(表扬)。

※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

※重复推荐申报视为无效。


各地及各单位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 系 人:

毕 娟 别旻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人社厅

邮 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6653001

电子邮箱:1164918266@qq.com


来源:湖北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