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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0-08-31    阅读次数: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与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工程系列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条件》规定,全省邮政、快递企业或相关行业中,在快递设备工程(从事邮政、快递通用和专用设备的研究、规划、设计、使用、维养等)、快递网路工程(从事邮政、快递网路及网路资源的规划、设计、建设、组织、优化、管理等)、快递信息工程(从事邮政、快递作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需求功能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实施、系统运行保障,编制、应用设备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规范等)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申报快递工程职称。

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高级职务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职务名称为工程师,初级职务名称为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条件》坚持以分类评价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遵循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分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在能力业绩条件中又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应用、日常履职表现、学术科研能力等指标进行评价。

对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络工程、快递信息工程分类,制定各有侧重的评价条件标准。重点突出快递工程行业特色、专业能力和实际业绩,一方面注重对快递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的评价,突出专业特点,适应快递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另一方面注重对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的考核,明确对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相关工作取得的业绩评价。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