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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声乐演唱专业能力等级评价线上考评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13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评价体系,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紧扣文化和旅游领域中心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专业(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结合文化和旅游人才需求实际,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现就开展声乐演唱专业能力等级评价线上考评工作说明如下:


01

理论考试

(一)理论考试通过“易考”软件进行。考试前考生登录个人报名邮箱,查收由易考发送的测评邮件进行系统测试。

(二)7月24日进行线上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02

实操考试

(一)录制实操考试视频(具体要求详见“实操考试拍摄要求”)。

(二)考生根据自身演唱专业方向(民族、美声、流行), 报考四级、三级请从指定曲目中选择一首曲目清唱,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报考二级请从指定曲目中选择两首曲目演唱,其中一首清唱,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另一首允许使用伴奏,但不允许后期剪辑制作合成。考生演唱须完整,录制视频时须使用普通话,须包含个人全景(全身影像),场景不限,室内室外均可。

(三)实操考试结束后,视频及照片资料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提交至指定邮箱。


03

成绩发布

考生可于实操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文化和旅游人才评价在线(www.whrcpjonline.com)查询考评结果。


04

相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图片: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0MB,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

2.视频:视频格式为MP4。

3.考生可提交的所有作品材料大小不能超过300MB。

(二)理论考试作答要求

详见发送至考生邮箱的《考试说明》。

(三)实操考试拍摄要求

详见发送至考生邮箱的《考试说明》。


05

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次考试将启用AI监考技术、人工远程监考以及考后监控记录核查等方式对考试过程进行全面监控。考生应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并知悉以下行为将会被认定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主办方会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包括终止考试、取消成绩等。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考试的行为;

(二)作答空间内出现除考生外的无关人员、或通过他人协助进行作答的情况;

(三)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墨镜、帽子,或用其它方式遮挡面部,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或离座、故意偏 离摄像范围等逃避监考的行为;

(四)抄录、传播试题内容,或通过图片、视频记录考试过程的行为;

(五)考试过程中有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包括吃零食、躺卧、自行离席休息等;

(六)除以上列举的、任何疑似违反考试公平性的行为,都可能致使考试成绩无效。


06

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 处理。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成绩。


07

报名方式

联系人:牛雄强、谢超

电话:15010665692?、13799798186

(厦门分院)

联系人:谢威、谢颖

电话:18030236386、1360607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