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欣辰优势
企业文化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继续教育
新职业
专项职业能力
其他业务
欣视角
欣动态
技能鉴定
职业教育
地方新闻
政策文件
技能人才
聚焦就业
全媒体视听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地址:总院:北京大兴亦庄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中骐美东产业园A座207 厦门分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202 新疆分院: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 广场A座三十一层31A-0799 电话:
发布时间:2021-06-15 阅读次数: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福建省日前认定733名省级高层次人才。其中,各设区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503人,入职私营企业的人才占比约71.63%;省人社厅确认省直(中直驻闽)单位2021年第一批省级高层次人才230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由设区市和省人社厅分别负责。各地申报人向所在设区市申请认定;省直(中直驻闽)单位的申报人,按照“属地优先”原则,优先向所在设区市申请认定;所在设区市不便受理的,再向省人社厅申请认定。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今年4月2日,省委人才办印发《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个税条件做了适当调整。省人社厅及时编制《操作指南》并发布于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欢迎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踊跃申报,人社厅将对已申报的1063人以及正在申报的人员及时开展下一轮认定工作。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