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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将放权于基层 实行属地监管

发布时间:2022-12-15    阅读次数:

12月8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新政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

据悉,相较于过去的老政策,该项新政实现了多项改革创新。其中,《通知》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活动的质量督导管理”。这意味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将放权于基层,实行属地监管,省对市、县实行监管的再监管。

新政出台后,四川将如何组织实施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321+N”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

发布会现场,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将主要采取健全完善“321+N”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即,配套制定三个文件、出台两个指导手册、印发一本政策汇编,再加N项实施与管理的具体手段。三个文件分别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工作流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办理指南》针对用人单位、院校、社会评价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备案要求,增加了省、市“双备案”分级管理要求,对已备案机构增加职业(工种)提出备案要求,对三年备案期满续期备案提出具体要求;《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要求评价机构在官方网站和考试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机构信息、质量督导人员、考试制度规范、考试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对考试公告发布、考试计划申报、考生资格审核、考核实施过程等关键节点做了详细的规定,对考点设置的条件和数量,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通知》主要包括了评价机构监管、评价质量监管、关键环节监管、人员队伍监管、评价收费监管、市州属地监管等6方面内容。明确岗位职能职责,建立健全考评员诚信档案和红黑榜制度,完善评价质量举报投诉制度;实行“双承诺”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修订版)》,在2021版《指导手册》基础上,今年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指导手册》继续以机构备案、岗位职责、考场建设、题库管理、档案管理为基础框架,内容更加完善,重点突出人员管理、职能职责,细化考务流程、是各类企业、院校和社会评价组织管理及认定工作实施的重要参考。


《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督导技术指导手册》,主要介绍质量督导的基本原则、性质特征、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基本概念,明确现场督导形式、督导工作流程、督导要点、经常性检查、质量督导人员的管理与使用等内容,规定了质量督导员的资格条件、行为规范、权利义务以及对违纪违规事件调查等内容。


《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汇编》,分类汇总整理了2018年以来中办、国办、人社部、四川省关于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及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文件,各类经办流程规定,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证书查询等国家官网核查网址,是面向劳动者、评价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宣传推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宣传途径。

N项管理与监督手段

相关负责人表示,N项管理与监督手段主要为: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题库建设,针对通用型、考试量大的职业(工种)分期分批建立题库,各评价机构统一从基础题库中抽取试题,避免考试难易度不一致造成的评价水平失衡;省、市联动,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建设技术评估工作,对评价机构自命题情况和考试组卷情况的评估结果纳入机构备案退出机制,严格考试质量;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第三方信用评价公司,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结果应用,对等级认定机构备案期间开展工作评价纳入信用管理,作为退出备案的重要参考;升级改造考务管理和监督管理系统,对省、市各级等级认定机构工作过程留痕、大数据统计分析、线上监督等再次优化;建设标准化考场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平台实时对连各市(州)监控系统和省直考点监控设备;采购AI行为分析技术配合监控视频片段存储,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人脸识别系统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管理,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统计分析数据功能,实现数据可视化。


以上内容,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高质量发展和《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的主要措施,相关政策、手册、汇编和技术操作规范等,将在制定完善和投建验收后逐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