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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盘点 | 关于就业、技能资讯的政策回顾看!

发布时间:2023-03-31    阅读次数: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

《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

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2〕5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北京

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和《关于印发〈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就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动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

印发《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第二届天津市

“海河英才”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

创新赛和大众创业创新赛获奖

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人局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342号),我市于6月至9月举办了第二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创新赛和大众创业创新赛。经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公示等环节,共23个项目获奖。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一等奖为“心脉联衢——全球首款体内精准可视化小口径人工血管”等4个项目;二等奖为“‘奇府’干细胞仿生赋能系统”等8个项目;三等奖为“自然卫士:以虫治虫的绿色生物防控技术”等11个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区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对接获奖项目,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各参赛单位和选手要以此次大赛为契机,积极促进竞赛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业水平和能力。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

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7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

各单位要在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加大招聘应届毕业生力度。除工作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得设置限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条件,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以下简称定向岗位)应占全年招聘计划总数的50%以上。

二、加快推进招聘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定向岗位稳就业作用,提早发布2023年度招聘公告,加快推进招聘工作。各单位完成用编审批、招聘方案备案后,可同步开展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进一步压缩招聘工作周期。招聘单位需要开展考务委托的,要主动与考务机构协商确定各环节工作时间节点。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招聘岗位,集中委托考务、统一组织考试。中小学幼儿园定向岗位笔试工作应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其他事业单位定向岗位招聘笔试工作应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定向岗位聘用工作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严格落实招聘政策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不得将就业报到证作为认定应届生身份的佐证依据。按照招聘公告发布当年毕业或之前两年内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原则确认应届生身份。报名工作启动前,国家如对有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应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调整信息,按新政策标准执行。规范面试组织实施,可适当减少面试考官人数,但不得低于5人。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做好边远基层岗位招聘工作

相关区政府研究确定的边远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边远乡镇所属教育、医疗卫生、涉农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位)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专业等条件,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事业单位,经本区人社局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可面向本市或本区户籍(或生源)人员招聘。采取上述方式招聘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市级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位于边远乡镇的,可参照执行上述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抓好本区、本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速推进公告发布、笔试组织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国家有关部委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时间节点,持续调度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招聘公告发布后,请于每周三下班前将《2023年度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加盖印章(pdf+excel格式)后反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

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技能人才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司法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业务主管单位:
????《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2023年第6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日


关于印发《甘肃省技能大师

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司法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业务主管单位:

????《甘肃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经2023年第6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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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