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作用,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号),经研究,海南省决定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海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第二届海南自贸港技能大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项目。对照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项目,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设置8个板块,包括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海南自贸港数字技能竞赛项目(均为世赛选拔、国赛精选项目)、海南自贸港茶文化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咖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装配式建筑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酒店服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港口技工技能竞赛项目,共49个竞赛职业(工种)(见附件2)。
(二)比赛时间。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海南自贸港数字技能竞赛项目比赛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海南自贸港茶文化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咖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装配式建筑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酒店服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港口技工技能竞赛项目比赛原则上于2023年10月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主赛场:海口会展工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5月13日在海口会展工场举办大赛开幕式;分赛场:中国海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口分园、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秀英校区、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等。各赛项详细安排由赛项承接单位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凡16周岁以上(2007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海南省工作或学习满1年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
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飞机维修、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等13 个竞赛项目选手应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五)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大赛同期在主赛场举办技能展示交流活动。采取各市县或行业、企业、院校等单位推荐,组委会办公室遴选的方式,确定20个具有海南特色、海南文化、海南品牌的展示交流项目,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本次大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承办。大赛主办单位负责牵头成立组委会(见附件1),统筹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工作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仲裁监督组等,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开闭幕式活动、新闻宣传、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技能展示交流等工作。
各赛项承接单位具体负责所承接赛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应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确保举办一届高水平、高质量的技能竞赛盛会。
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按照全国赛制定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执行,海南自贸港茶文化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咖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装配式建筑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酒店服务技能竞赛项目、海南自贸港港口技工技能竞赛项目参照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文件。
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队推荐,裁判长由国家级裁判担任,裁判人员执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
(一)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奖,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奖金奖励,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海南省技术能手和职业技能等级。对各竞赛项目前3名(双人赛前2名)的获奖选手,经核准授予“海南省技术能手”。各技能类竞赛项目金、银、铜奖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优胜奖以上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如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最高为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则最高晋升为高级工。
(三)其他奖励。对积极组织参赛,参赛人数较多、获奖人数较多,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程、规则及有关规定的参赛代表队(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竞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颁发“优秀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对获得优胜奖以上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单人赛1名,双人赛和团体赛不超2名),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
(一)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部门、院校、企业、协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做好赛前培训。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竞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报名工作由各赛项承接单位组织实施,各参赛代表队(单位)应于4月15日前将选手报名表、花名册和裁判员推荐表(附件3、4、5)报送至各赛项承接单位邮箱。各赛项报名参赛人员名额由各赛项承接单位依据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和承办能力研究确定。所有比赛项目报名情况于4月2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请推荐参加技能展示交流活动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技能展示交流项目推荐表》(附件6)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后勤保障组,邮箱:hnjyjjdc@hainan.gov.cn。
(三)因报名人(队)数不够,无法形成竞争选拔的赛项,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我省该项目技能水平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以直接推荐方式推荐选手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采取直接推荐方式时,优先推荐项目申报承接单位的报名人选。
(四)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赛项所需费用主要由赛项承接单位保障,省级人社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赞助,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参赛选手、技能展示交流等相关人员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各参赛代表队(单位)自行承担。
(五)做好大赛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突出大赛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郭传林、陈东亮 电话:65301458、65200863
(二)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李兰强 电话:13876370929
(三)技术工作组
联系人:郭传林 电话:13876767978
(四)新闻宣传组
联系人:魏永杰 电话:13698976816
(五)后勤保障组
联系人:黎 明 电话:15308901999
(六)仲裁监督组
联系人:唐甸辉 电话:1332201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