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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了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10    阅读次数:

山西省将以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为起点,连续5年实施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9月25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将大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明确了相关建设要求及建筑标准。

今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其中,房屋建筑应包括老年人用房和管理用房,老年人用房满足日常生活需求,包括生活、文娱与健身、康复与医疗等;建筑设备包括给排水、供暖通风、供电、通信、消防设备等。

另外,对于空置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在产权性质不变的条件下,可以无偿提供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服务。建筑标准上,我省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符合抗震防火设计规范要求;老年人使用的走廊,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8米,确有困难时不应小于1.4米;设施内供老年人使用的场地及用房均应实施无障碍设计等。

为丰富小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我省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或建设。

来源:太原晚报、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